王牌大代書─千屋尋親
(本文講的故事跟千里尋親有關,不過標題沒打錯字,真的是千「屋」尋親...)
日本時代明治四十年前後,在新竹廳附近的代書業者大約有十四、五人。當中以千屋尋親氏最為有名,其次是台灣人黃乞。此兩人平常所辨代書事務,各有十餘件。其他人不過零星數件而已。代書業課稅是以所代書件數之多寡為準,大概手續費百金要徵稅三圓。每年扣兩次稅。當時正值土地調查與登記的高峰,代書業景氣正好。
千屋尋親號稱送件「保證通過」,所以生意好得不得了,「欲登記者之稟式多歸之。而千屋門之履聲,幾如登記所之半焉。」,簡直快變成獨占事業了。代書業公會成員共廿一名,日本人七名。本島人十四名。千屋尋親年紀較長,就當上了組合長。在台史所網站可以找到千屋尋親所經手的〈明治39年12月22日業主林扁立土地典權設定金員借用證書〉(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) [T0736_01_0024]。
當時台灣人熟悉日文與日本法律者寡,千屋尋親除了扮演地政士的角色,也代擬訴狀或對官方的申請件。新竹街長鍾青行為不端(妨礙性自主...),千屋尋親曾為家屬抓刀向官方申訴,此案喧騰一時,最後街長被拔掉。此外,他精通法律,似乎也不太把一般巡查放在眼裡。某天天氣熱,他在家裡脫光光被警察看到,警察罵他不准赤身裸體,他好整以暇地等警察說教完畢,馬上反擊:天氣熱飯又很燙,我只好脫成這樣啊,被你抓到就算了,可是,我不能裸體,
警察被他的氣勢嚇到,輸慘了。
不知道是樹大招風引人嫉妒,還是得罪當道,他,沒多久就被查水表了。
官方說法指出:「爾來該氏舉動專橫。蔑視總督府令及新竹廳令。常背組合規約。且于同業者之營業。暗中時加妨害。眾組員乃具稟以聞。請監督官臨席。」有警察出席的代書業公會社員大會上,作出的決議能有甚麼好事?結論是對千屋尋親發出通知書加以警告。千屋尋親也只能小心防禦。
當然,千屋先生並非省油的燈,他跟新竹臺銀出張所主任生野氏原是同鄉。台灣人要向台銀貸款,沒經過千屋的周旋可是很難成功。手續費抽到5%(每百圓可得四五圓之手數料),手腕非常厲害,許多手續申辦也得靠他處理。就算被取消代書業,他也是能悠哉過活,果然是個惹不起的王牌大代書。
千屋先生還有一樁義舉。有位舊士族出身的倉崎子之吉(36歲)於明治35年左右來台,在某律師身邊工作,結識了另一名日籍女侍(26、7歲),生了一個小朋友叫做正男。倉崎貪杯不務正業,在原來的工作待不住,又流轉到新竹的土木包商田中組工作,可是狀況依然不改;同居人不堪家計重擔只好拂袖而去。
從其他材料觀之,倉崎子之吉跟同居人相處不睦,先前就曾鬧到派出所去了。之後賭博、妨害秩序又持刀脅迫,觸犯律令21條、台灣保安規則第四條,以致遭禁止在台居留三年;他跟同居人可能從此變成黑戶或社會邊緣人(大正元年)。倉崎無計可施,不知是迫於生計,還是覺得渾渾噩噩生無可戀,當時正是佐久間左馬太總督對於台灣原住民地強力鎮壓、「掃蕩生蕃」之時[參考],這位老爸把正男寄放在別人家,自己跑去參加討蕃隊,最後在花蓮港一帶染病死亡(推算是大正三年前後)。
正男的寄養家庭笹原夫婦,本來對正男還相當珍視,後來因為生活不如意,對正男家暴。正男遍體麟傷的情形為千屋尋親所得知,他拿出若干金錢給笹原,將正男接來照顧。正男的祖母後來聯絡上千屋尋親,討論否要將正男送還。看起來正男似乎不願回日本,不知後來的下落如何(筆者的日文能力有限,本則報導也有漢文版,但過於簡略,似失其真);但千屋尋親的善行之舉,仍值得記上一筆。
中研院台史所典藏
http://tais.ith.sinica.edu.tw/sinicafrsFront/search/search_detail.jsp?xmlId=0000229423
竹塹郵筒/探問登記濟
出版日期:(明治39)1906-06-15
刊別:日刊版次:06 語文:漢文
竹塹郵筒/以法相詰責
出版日期:(明治39)1906-07-26 作者:
分類:雜報 刊別:日刊版次:04 語文:漢文
竹城鯉信/徵稅所及之代書人
出版日期:(明治40)1907-06-12 作者:
分類:雜報 刊別:日刊版次:04 語文:漢文
新竹代書人組合長被眾彈劾
出版日期:(明治40)1907-08-22 作者:
分類:雜報 刊別:日刊版次:05 語文:漢文
孤兒無依
出版日期:(大正3)1914-10-08 作者:
分類: 刊別:夕刊版次:n03 語文:日文
日本時代明治四十年前後,在新竹廳附近的代書業者大約有十四、五人。當中以千屋尋親氏最為有名,其次是台灣人黃乞。此兩人平常所辨代書事務,各有十餘件。其他人不過零星數件而已。代書業課稅是以所代書件數之多寡為準,大概手續費百金要徵稅三圓。每年扣兩次稅。當時正值土地調查與登記的高峰,代書業景氣正好。
千屋尋親號稱送件「保證通過」,所以生意好得不得了,「欲登記者之稟式多歸之。而千屋門之履聲,幾如登記所之半焉。」,簡直快變成獨占事業了。代書業公會成員共廿一名,日本人七名。本島人十四名。千屋尋親年紀較長,就當上了組合長。在台史所網站可以找到千屋尋親所經手的〈明治39年12月22日業主林扁立土地典權設定金員借用證書〉(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) [T0736_01_0024]。
當時台灣人熟悉日文與日本法律者寡,千屋尋親除了扮演地政士的角色,也代擬訴狀或對官方的申請件。新竹街長鍾青行為不端(妨礙性自主...),千屋尋親曾為家屬抓刀向官方申訴,此案喧騰一時,最後街長被拔掉。此外,他精通法律,似乎也不太把一般巡查放在眼裡。某天天氣熱,他在家裡脫光光被警察看到,警察罵他不准赤身裸體,他好整以暇地等警察說教完畢,馬上反擊:天氣熱飯又很燙,我只好脫成這樣啊,被你抓到就算了,可是,我不能裸體,
那你手上的半根菸是怎麼回事?
警察被他的氣勢嚇到,輸慘了。
不知道是樹大招風引人嫉妒,還是得罪當道,他,沒多久就被查水表了。
官方說法指出:「爾來該氏舉動專橫。蔑視總督府令及新竹廳令。常背組合規約。且于同業者之營業。暗中時加妨害。眾組員乃具稟以聞。請監督官臨席。」有警察出席的代書業公會社員大會上,作出的決議能有甚麼好事?結論是對千屋尋親發出通知書加以警告。千屋尋親也只能小心防禦。
當然,千屋先生並非省油的燈,他跟新竹臺銀出張所主任生野氏原是同鄉。台灣人要向台銀貸款,沒經過千屋的周旋可是很難成功。手續費抽到5%(每百圓可得四五圓之手數料),手腕非常厲害,許多手續申辦也得靠他處理。就算被取消代書業,他也是能悠哉過活,果然是個惹不起的王牌大代書。
千屋先生還有一樁義舉。有位舊士族出身的倉崎子之吉(36歲)於明治35年左右來台,在某律師身邊工作,結識了另一名日籍女侍(26、7歲),生了一個小朋友叫做正男。倉崎貪杯不務正業,在原來的工作待不住,又流轉到新竹的土木包商田中組工作,可是狀況依然不改;同居人不堪家計重擔只好拂袖而去。
從其他材料觀之,倉崎子之吉跟同居人相處不睦,先前就曾鬧到派出所去了。之後賭博、妨害秩序又持刀脅迫,觸犯律令21條、台灣保安規則第四條,以致遭禁止在台居留三年;他跟同居人可能從此變成黑戶或社會邊緣人(大正元年)。倉崎無計可施,不知是迫於生計,還是覺得渾渾噩噩生無可戀,當時正是佐久間左馬太總督對於台灣原住民地強力鎮壓、「掃蕩生蕃」之時[參考],這位老爸把正男寄放在別人家,自己跑去參加討蕃隊,最後在花蓮港一帶染病死亡(推算是大正三年前後)。
正男的寄養家庭笹原夫婦,本來對正男還相當珍視,後來因為生活不如意,對正男家暴。正男遍體麟傷的情形為千屋尋親所得知,他拿出若干金錢給笹原,將正男接來照顧。正男的祖母後來聯絡上千屋尋親,討論否要將正男送還。看起來正男似乎不願回日本,不知後來的下落如何(筆者的日文能力有限,本則報導也有漢文版,但過於簡略,似失其真);但千屋尋親的善行之舉,仍值得記上一筆。
中研院台史所典藏
http://tais.ith.sinica.edu.tw/sinicafrsFront/search/search_detail.jsp?xmlId=0000229423
竹塹郵筒/探問登記濟
出版日期:(明治39)1906-06-15
刊別:日刊版次:06 語文:漢文
竹塹郵筒/以法相詰責
出版日期:(明治39)1906-07-26 作者:
分類:雜報 刊別:日刊版次:04 語文:漢文
竹城鯉信/徵稅所及之代書人
出版日期:(明治40)1907-06-12 作者:
分類:雜報 刊別:日刊版次:04 語文:漢文
新竹代書人組合長被眾彈劾
出版日期:(明治40)1907-08-22 作者:
分類:雜報 刊別:日刊版次:05 語文:漢文
孤兒無依
出版日期:(大正3)1914-10-08 作者:
分類: 刊別:夕刊版次:n03 語文:日文
留言
張貼留言